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连日来各部门迅速协调联动,全力投入防疫救治。
国家卫健委通报,截至1月24日24时,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287例,其中重症237例,死亡41例,已治愈出院38例。2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965例。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19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30人,尚有1396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国务院办公厅从24日起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以及改进和加强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治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经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予以补助。
国家卫健委已派驻重症病例专家加强对患者救治的临床指导,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肺炎诊疗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组建6支共1230人的医疗救治队驰援武汉,同时召集6支后备梯队随时待命。国家药监局同意7个企业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8个产品进入应急审批程序,保证产品尽快完成注册申报准备,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收到武汉第二批物资需求清单后,立即开展行动,除手套、口罩、防护服外,组织落实了正压式送风系统、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和84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货源。鼓励各地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放弃休息加班加点,保障物资供应。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特别关注相关防疫用品、药品市场价格变动,明确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从重从快处理。
交通运输部对运送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和医护人员车辆,免收高速公路费并优先通行。东航、南航首批支援武汉的医护人员和医疗物资包机今晨已经抵达武汉。
教育部部署各学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不举办聚集活动。北京等16个省份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健委今天(1月25日)发布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