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发挥中小银行不可或缺的作用。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新途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重要条件,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一行一策稳妥推进,地方也要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加强监管和审计监督。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会议指出,稳住经济基本盘要着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维护其合法权益。会议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同订立、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作出规定,规范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规定不得以负责人变更、验收、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等条款。会议要求加强督查,确保法规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国家高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示范引领更大力度改革开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促进“双创”和大学毕业生就业。要在国家高新区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放宽海外人才签证、居留等规定。加大开放力度,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合作,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