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党中央认为,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
《意见》要求,一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脱贫任务,要坚持精准扶贫,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各地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二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要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稳定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保持基本稳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出台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五要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推动人才下乡,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