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提出,要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聚集性感染。一是强化出入管理,二是强化人员配置,三是强化物资保障,四是强化防护能力。
《通知》强调,疫情严重地区,要及时对民政服务机构收住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排查。对于确诊患者和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隔离点或轻症治疗点接受治疗或观察。对于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
《通知》明确,各地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将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排查、转移隔离、集中救治、物资保障等作为防控工作重点,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生活和健康。